1月8日,江蘇省消防救援總隊發(fā)布關于印發(fā)《江蘇省鋰電池生產(chǎn)、儲存單位以及電化學儲能單位納入消防安全重點單位范圍的界定標準》的通知。
通知明確,鋰電池生產(chǎn)、儲存單位,根據(jù)鋰電池生產(chǎn)過程中高風險工序的實際情況,將含化成、老化、靜置、定容等任一高風險工序的鋰電池生產(chǎn)、加工組裝企業(yè)納入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根據(jù)新修訂的《電化學儲能電站設計標準》(GB51048)確定的分類標準,將額定功率為100MW以上的大型電化學儲能電站納入消防安全重點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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